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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都匀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6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1、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1名(正科级);
2、都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3、都匀市体育事业局副局长1名;
4、都匀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名;
5、都匀市第四中学副校长1名;
6、都匀市民族中学副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拔。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工作年限(即2004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硕士研究生工作年限放宽到2年以上(即2005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4、报考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都匀市第四中学副校长、都匀市民族中学副校长3个职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身体健康; 8、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职位应当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即2005年11月1日前任乡科级副职或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景区管理、工程建设、旅游等相关方面专业知识; 9、都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为法学类专业毕业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 10、都匀市体育事业局副局长职位具有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11、都匀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为卫生监督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卫生执法、医疗卫生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12、都匀市第四中学副校长、都匀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5年(含5年)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担任过中学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
13、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2)党纪处分限制提任期未满的人员;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四、公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群众推荐、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07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30-下午5:30。 3、报名地点:都匀市行政服务中心(都匀市旱冰场旁)。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并填写《都匀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其中,市外报考者必须有县级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函。报名所需复印件和介绍信、函等统一用16开纸,报名复印资料概不退还。
《都匀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在都匀新闻网(http://www.dys.gov.cn)下载。《介绍信》和《函》须按下列内容逐项表述清楚:同意报考意见及报考者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年月、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工作简历、年度考核、奖惩及政审情况等,一律进行打印。
都匀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下载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该职位不开考。
六、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封闭评卷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07年11月22日至23日到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11月24日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进行,总分各为100分,按公共科目成绩占50%,专业科目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考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人选按拟选拔职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七、体格检查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再按与拟选拔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对象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报考同一职位的下一名人选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组织考察
经过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九、讨论决定与任职
考察结束后,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任职人选,报市委研究决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市委复议,取消任职资格。
公开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务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其试任职务。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4-4916182(都匀市人才交流中心) 0854-8223529(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
0854-8255585(中共都匀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办公室) 0854-8231010(中共都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
特此公告
都匀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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