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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07年公开招录重庆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简章》中“报考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按报考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现将专业技能测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定于2007年6月21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培训中心(市高级人民法院内,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进行。 二、测试目的和要求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笔录(手写记录)能力。 笔录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准确完整,原话记录。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录音试题。测试时,考生根据统一播放的录音在试卷上答题(即笔录)。测试时间为 15 分钟(其中,准备 2 分钟,笔录10 分钟,检查 3 分钟),笔录文字量为 800 字左右。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本次测试共分2个组(分组名单附后),各组考生于6月21日按以下时间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培训中心报到: 第一组 8:30-8:45 第二组 9:00-9:15 五、考试流程 (一)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培训中心报到,由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候考。 (三)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考场,按照自己的编号对应座位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放在座位的右上角备查。监考人员宣布考场纪律,引导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四)考生根据播放的录音笔录。 (五)监考人员宣布测试完毕,考生即起立并快速有序离开考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照分组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超过规定时间十分钟报到的,取消考试资格。为了保证考场外的秩序,请考生不要提前报到。 (二)候考室和考场内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擅离候考室和考场。 (三)考生除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外,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计算器、软(光、优)盘、纸、电脑等带入考场,并关闭移动电话。违反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违反的,取消考试资格。 附表:1、《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人数统计表》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分组名单》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6月11日
聘任制书记员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人数统计表
序号 招录法院 招录职位 招录人数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人数 备注 1 市高院 聘任制书记员﹝男﹞ 6 18 聘任制书记员﹝女﹞ 6 19 笔试成绩并列 2 五中院 聘任制书记员﹝男﹞ 2 6 聘任制书记员﹝女﹞ 2 7 笔试成绩并列 3 北碚区 聘任制书记员 1 3 4 长寿区 聘任制书记员﹝男﹞ 2 6 聘任制书记员﹝女﹞ 2 7 笔试成绩并列 5 大足县 聘任制书记员 2 7 笔试成绩并列 6 奉节县 聘任制书记员 5 15 7 巫溪县 聘任制书记员(男) 3 8 按笔试人数确定 8 忠县 聘任制书记员﹝男﹞ 1 3 聘任制书记员﹝女﹞ 1 3 9 云阳县 聘任制书记员 1 3 10 酉阳县 聘任制书记员 1 3 11 渝中区 聘任制书记员 3 9 12 南岸区 聘任制书记员﹝男﹞ 2 6 聘任制书记员﹝女﹞ 2 6 13 大渡口区 聘任制书记员﹝男﹞ 3 9 聘任制书记员﹝女﹞ 1 3 14 巴南区 聘任制书记员(男) 2 6 15 永川区 聘任制书记员(男) 3 9 16 綦江县 聘任制书记员﹝男﹞ 2 6 聘任制书记员﹝女﹞ 1 3 17 荣昌县 聘任制书记员(男) 1 2 按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