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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共同组织实施了2006年秋季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这是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实施以来的第3次考试,全市共设置了1个市级考场和18 个区县考场,共有 957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其中市管领导干部94名,是市管干部参考人数最多的一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对市级考场进行了巡视,并对考试的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这次考试的对象:一是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全市提拔担任或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二是应参加2006年春季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因各种原因缺考或参加了考试但考试不合格者。考试的内容是《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概要》一书中的相关内容。
各单位对本次考试十分重视,考试通知下发后,他们及时传达,阐明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参考人员认真复习,积极备考。整个考试秩序井然,考生们认真答题,他们认为,这种以考促学的方式非常好,作为领导干部,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此次考试原定于9月2日举行,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从抗旱救灾的大局出发,将考试时间延迟到9月23日,此举受到了广泛的赞誉。
2006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正值全市“五五”普法全面启动之际,它的成功举行,再次掀起了全市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热潮。
(图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一行巡视市级主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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