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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6名县管领导干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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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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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努力营造我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县委决定,公开选拔6名党政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县规划局局长1名(副处级);县妇联副主席1名(正科级);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正科级);西沱镇、黄水镇、鱼池镇副镇长人选各1名(正科级)。
二、公开选拔范围
县规划局局长在重庆市范围内选拔;县妇联副主席,县旅游局副局长,西沱镇、黄水镇、鱼池镇副镇长人选在石柱县范围内选拔。
三、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
(二)任职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需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1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报考县规划局长和县旅游局副局长要求年龄在40周岁(1966年3月31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他职位在35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县规划局局长要求具有1年以上正科级任职经历或者4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城市规划专业毕业或者从事规划工作4年以上。
5、县妇联副主席限女性报考。
凡符合以上选拔范围、条件和资格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其中,涉及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职级资格由县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比照其所在单位规模等情况认定。
四、公选程序及办法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拟于2006年3月21日开始至2006年4月30日结束。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3月21日至26日)。各级党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庆日报》、石柱电视台、《今日石柱》和中国·石柱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选公告,集中时间广泛宣传,跟踪报道。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3月27日至4月4日)。凡符合任职资格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综合办公大楼729室)。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张,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填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参选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本县报考人员,其《报名登记表》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其它地方报考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档案所在单位审核。县公选办负责资格初审,县委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送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三)统一考试(4月5日至8日)。
1、笔试(4月5日)。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10人以上即开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对县规划局局长人选的公选,要加试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各按50%的比例记入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分别取各公选职位的前5名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4月8日)。按照公选职位的要求,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组成的面试小组对笔试入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办法,取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临场应变能力、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记入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每个公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分别确定3名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四)体检(4月9日)。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每个公选职位的考察人选原则上为3人。
以上每个职位在公选过程中如达不到最低人数要求的,将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五)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4月10日至19日)。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经县纪委及县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后,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县委集体讨论。
(六)县委讨论决定(4月20日至2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或提名推荐人选。县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4月22日至28日)。对县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或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八)办理任职手续和任用(4月30日)。根据县委决定,按照干部任职及调动的相关程序,办理任职和任用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县旅游局副局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对公开选拔的县规划局局长、县妇联副主席、西沱、黄水、鱼池镇副镇长一年后实施考核,考核不胜任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免去职务,按公选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次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刘宝亚(县委书记)
副组长:陈 航(县委副书记、县长)
谭本志(县委副书记)
艾亚军(县委副书记)
冉茂忠(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秦俊仕(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黄小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成群(县委常委)
杨学春(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谭美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罗家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彭广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宣传系统党委书记)
谭家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由谭家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为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县委成立公选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公选各阶段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秦俊仕(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成 员:谭美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罗 勇(县委办公室主任)
隆文波(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六、纪律要求
1、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等原则,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并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2、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3、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县委讨论情况等;按照规定应当回避的,必须回避;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
2006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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