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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省公开选拔副厅级、正县级干部,日前以浙江日报的一份公示名单宣告圆满结束(《浙江日报》8月21日2版)。回顾媒体的报道,笔者注意到一位人事官员对试题的评价,他说:这次“公选”的试题能考察干部平时工作用不用心,学习努不努力,对热点问题关心不关心。(《青年时报》7月19日)。
“公选”作为筛选省管干部的一次重要考试。和大部分普通群众一样,笔者是无缘在考场上读到这份试卷的。当然,从媒体报道和应试者的一片好评来分析,我也相信这位官员对试题的评价应该是很中肯的。但好奇心作祟,也确实颇想瞧一瞧试题的模样,看一看那些准厅长、县长们,面对的究竟是怎样的考验。再者,公选组织部门对试题的称赞,多少也带了点“王婆卖瓜”之嫌吧。所以笔者倒是有个建议,不妨把“公选”试题公开了,让老百姓也来来看一看,评一评,给公选增添一点“公众”味。
的确,作为衡量候选者素质的第一个评价体系,试题是一块是试金石,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最终当选的是不是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直接影响到“公选”的最终成败。所以,“公选”试题是否充分反映现代社会对领导者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是保障公平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公选”选出来的干部是否符合组织部门的初衷,是否真正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作用,最后让广大公民满意的一个重要法码。
所以笔者认为,公开“公选”试题,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公选”不仅仅是浙江省政府和组织部门的一件大事,亦不仅仅是参加的近两千报名者的大事,更是与浙江全省公民息息相关的一个政治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公选”选出的领导干部也是一个地区的公共管理者,最后问鼎者是否合岗位的要求,能不能满足公众对这个公职的期待,是广大老百姓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所以公众对“公选”的关注,肯定不会仅仅局限在一种程序和一个结果上,他们更希望了解的还是选拔的过程和细节。笔者以为,这个需求合情合理合法,“公选”的组织部门应该没有理由拒绝。
公开“公选”试题,就是对细节的一种公开,再进一步,包括当选者的答题情况、得分、名次等信息,以及最后被录用的原因等等,是否也可以以多种形式向公众明示呢?笔者以为,这种做法能让“公选”的过程和体制更为透明,为选拔创造一个更健康、正常的舆论环境,也能帮助当选者树立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对于将来工作的开展也会带来许多便利之处。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公开“公选”试题,实际上也是对公选本身的一种监督和激励。设想一下,对于“公选”的命题人员来讲,他们的产品除了要获得考试组织部门的好评之外,还要拿到公众面前接受评议,可想而知,他们在命题的时候肯定是更如履薄冰,对于试题的质量也自然会精益求精。至于公众对试题的看法,不论毁誉,对“公选”而言都应该是一种积极因素,尤其是那些理性的批评声音,对组织者和命题者来讲更是一种财富,能促使他们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使“公选”的命题机制更加科学、规范,进而为整个干部选拨体制的改革做出贡献。
“公选”之公,一般理解为“公开、公正”两层含义。但笔者认为,这两个“公”仅是公选的基本内涵,公选之公还应赋以一层更深的含义,就是“公众”之“公”。一个社会公共管理者的选拔过程,不应该让公众只是担任一种看客的角色,而是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扩大群众对干部提拔任用的决定权。一句话,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公平、公正,从而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而公众的充分参与才是公开的真正标志,也是公平、公正的最终保障。
期待某一天,我的更多好奇能轻松得到满足吧。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胡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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